欧洲人权法院 (ECHR) 已命令阿塞拜疆政府向其财产被地方当局非法拆除的家庭支付 75,450 欧元(63,000 英镑)。
7 月 7 日公布的裁决涉及 Firuz Verdiyev 和 Safayat Verdiyeva,他们位于西部城市占贾的商业建筑于 2013 年被毁。
斯特拉斯堡法院认定,阿塞拜疆侵犯了该家庭的财产权和公平审判权。
纠纷始于 2013 年 8 月,当时卡帕斯区行政权力机构拆除了维尔迪耶夫家族拥有的一处 271.9 平方米(2,926 平方英尺)的商业设施。
该家庭还拥有周围 0.3 公顷的土地,他们表示,尽管他们持有有效的所有权文件,但拆除工作是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
维尔季耶夫家族对当地行政当局和地区警察提起法律诉讼,寻求 77 万阿塞拜疆马纳特(40 万欧元)的赔偿,以补偿建筑物、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当地法院最初驳回了这一指控。经过一系列上诉后,占贾上诉法院命令地方当局向该家庭赔偿 50,000 马纳特(26,000 欧元),以弥补建筑物的损失。
阿塞拜疆最高法院后来维持了这一数额,只增加了 2,000 马纳特(1,000 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随后,这家人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称他们的财产被非法剥夺,并且没有得到公平的赔偿。
欧洲人权法院在判决中批评阿塞拜疆法院依赖高度简短的评估来确定赔偿金额。
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称:“国内法院......依赖于一份仅提及国家登记册的一页专家报告。”
“但是,没有对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做出解释。”
阿塞拜疆政府辩称,这块土地本身仍然属于该家庭所有,这意味着他们使用它没有任何障碍。
然而,这家人坚称他们无法再使用这片土地,因为地方当局修建了一条道路并在现场种植了树木。
欧洲人权法院判给该家庭 71,750 欧元的金钱赔偿和 3,700 欧元的非金钱赔偿。
斯特拉斯堡法院此前曾在数十起涉及强行拆除的类似案件中对阿塞拜疆做出了不利于阿塞拜疆的裁决,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首都巴库的大规模城市重建项目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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